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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購物 慎選付費方式 善用七天猶豫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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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【本刊訊】網路購物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,摸摸滑鼠、敲敲鍵盤就完成購物交易,但因網路交易並非當場銀貨兩訖,常有民眾反映付款後收不到貨,或是收到貨品的質、量與所購不符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醒(見右圖),網購時應選擇採用貨到付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,並善用七天猶豫期的規定,保障自身權益。
 消保會表示,進行線上交易時,應該考慮付款的安全性,以及當賣方債務不履行時獲得退款的可能性,以決定最合適的付款方式。
 消保會提醒,網路購物刷卡後,得於收受商品寄達日的翌日起算七日內,向廠商要求解除買賣契約,並要求退還刷卡支付的款項。
 但若消費者向非臺灣地區網站購買商品,在退款程序上可能會遭遇困難,因此付費前,最好先了解網路交易的對象是否為國內業者,以免求償無門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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